在岛内引起争议的螺蛳粉包装。图片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台当局要下架螺蛳粉
台网友:真的蛮无聊的
台当局经济主管机构声称,目前并未开放大陆制“螺蛳粉”食品进口,坊间出现“螺蛳粉”贩售,已涉及违反进出口等有关法令,并要求电商及实体店全面下架。
此消息一出,迅速引爆网友热议。不少岛内网友批,政府官员该做的不做,只会拿这些小事大作文章、搞意识形态。
台湾网友评论还有网友表示:“真的蛮无聊的,食物也要算统战,馄饨面,炒饭要不要禁一下,脑残”“有被害妄想症吗?”“便利商店架上有的东西 原来是禁止进口?”“所以禁的标准是什么?要判死刑也要给理由啊”“大陆的包装也是这样啊,前几年的土味情话”“土味情话的梗好几年了,对象也不是台湾”“我在北美买包装也是印这样”“事实可见谁才是玻璃心”。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也痛批,因为你们杯弓蛇影,一声令下,大家看到没有政绩,就开始意识形态严查,旅客进来翻箱倒柜,看里面有没有螺蛳粉,禁这个、禁那个,结果意识形态影响生计,政府再来纾困,这是什么逻辑?因为意识形态要付出多少代价?
岛内民众:好吃当然要囤
而针对网络卖家出售的“魔芋爽”、“黄飞红麻辣花生”等大陆零食,台当局经济主管机构官员说,“魔芋爽”因在岛内没有竞争,曾经有准许厂商项目进口,但要了解卖家是否有申请准许;至于“黄飞红”花生,则因台湾本地也产花生,因此花生未开放项目进口,也会提醒厂商下架。
不过,在经济主管机构宣布螺蛳粉全面下架后,岛内知名电商上第一名的热门商品为螺蛳粉,第二名为“魔芋爽”,显示网络上已出现“囤货潮”。
此外,有台媒报道,台北市广州街一间知名螺蛳粉店家17日生意爆棚,店家忙到分身乏术没空受访,堂食与外送人员人潮不断。
现场排队民众则直言,只要东西好吃,哪里进口他们才不管,更痛批下架进口螺蛳粉的当局是“弱智政府”。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