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格兰瑟姆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所长尼古拉斯·斯特恩勋爵(Lord Nicholas Stern)。本人供图
尼古拉斯·斯特恩是“从经济学角度看气候变化”的第一人,被誉为“气候经济学之父”。
斯特恩指出,新冠疫情大流行表明,每个国家都面临着传染病、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威胁,每个国家都应该认识到人类所面临的风险。为更好应对气候变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大合作和行动力度。同时,发达国家要尽快兑现其在气候资金上的承诺。
谈及近年来中国的气候治理行动,斯特恩认为,中国在持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力度。“双碳”目标的提出则让中国迎来进一步展现气候治理担当的好时机。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刘亮: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基石。在您看来,各缔约方在气候治理问题上遵循这一原则的重要性何在?
斯特恩:针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指出,发达国家应该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因为自工业革命以来,它们对很大一部分的温室气体累积排放负有历史责任,并且也有资金可用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我们应该意识到,要实现净零排放并防止全球进一步变暖,所有国家——无论富裕还是贫穷,都需要采取强有力的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国家都将从可持续、有包容性和有弹性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受益。尽管在最初的框架中,绿色发展被视为一种成本更昂贵的发展模式,但如今,情况已明显有所改善。
刘亮:气候资金是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硬骨头”。此前,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气候资金。但目前距第一笔气候资金仍有较大缺口。您如何看待这一情况?如何更好地完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气候资金供资机制?
斯特恩:富裕国家未能履行到2020年对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支持增加到1000亿美元的集体承诺,这是一种背信行为,应尽快纠正。加拿大和德国政府在COP26(《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简称COP)之前制定的交付计划表明,1000亿美元的目标应在2022年或2023年实现。但同样重要的是,较富裕国家当下应与较贫穷国家合作,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投资水平。要做到这点,各方需要更进一步关注融资的组成结构,为投资创造环境,这些将有助于推动发达国家在未来几年更好地兑现其承诺。
刘亮:《巴黎协定》要求建立国家自定贡献(INDC)机制。但目前弥合INDC与温控目标之间的差距仍是谈判的难点。INDC会否动摇UNFCCC“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基石?在您看来,如何更好地弥合二者间的差距?
斯特恩:《巴黎协定》承诺,所有国家共同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努力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并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全球净零排放。同时,科学研究也表明,将温控目标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对气候问题很关键。但目前的“国家自主贡献”与这些目标并不一致,所有国家需要共同努力,进一步彰显承诺的雄心。
刘亮:从《京都议定书》到《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问题取得里程碑式的突破。在此过程中,中国也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您看来,中国过去和现在在气候治理问题上的表现有何不同?这种身份的转变意味着什么?
斯特恩:中国在持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力度,尤其在过去几年,中国作出不少承诺。如承诺在206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并停止为其他国家的燃煤发电站提供资金等。与此同时,中国的作为对其他发展中国家起到的榜样作用也至关重要。
当前,中国迎来了进一步展现自己气候治理担当的好时机。如果中国能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这将使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变得更容易,也将给中国和世界都带来好处。
资料图:光伏板刘亮:随着中国“双碳”目标的提出,外界有声音担心地方为了降能耗采取限产等激进措施,进而影响经济稳定增长。对此您如何看?
斯特恩:“双碳”目标的提出有助于中国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和弹性的经济增长。
低碳发展和经济发展并不矛盾。追求低碳目标可以以更强、更好的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然而,向零碳和气候适应型经济的转型确实需要妥善的管理,确保在转型过程中,要较为公平地处理富人和穷人之间,消费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例如,高碳企业的工人需要接受再培训,并重新分配到新的机构或单位工作等。
能源转型可以推动经济发展和增长,并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就业机会。同时,清洁技术的投资和零碳转型的加速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机遇,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
刘亮:目前距《巴黎协定》的签署已过去5年。面对疫情的暴发,您对气候变化问题是否有不同的看法?后疫情时代,气候治理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斯特恩:在过去六年中,气候变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并日益影响我们的周遭环境。
我认为,许多国家现在可以看到更可持续、更具包容性和弹性的经济发展和增长模式的吸引力。这场疫情大流行表明,每个国家都面临着传染病、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威胁。每个国家都应该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风险,以及为了走上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道路,我们迫切需要扩大相关领域的投资规模。
从投资角度上看,目前,疫后经济复苏的投资是我们实现可持续、有韧性和包容性增长需要的投资方向。
刘亮:去年,COP26已在英国格拉斯哥落下帷幕。您如何评价此次大会取得的进展?这对今年的COP27大会又意味着什么?
斯特恩:COP26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包括中美两国就气候行动合作发表联合声明等。
但我们也知道,提交给COP26的经修订的国家自主贡献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仍有差距,富裕国家也未能兑现到2020年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的承诺。
COP26取得的进展应促使各国在2022年底前提交更强有力的减排承诺,并共同制定一项新的气候融资计划,为未来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作者:徐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两者承前启后相互衔接,在确保“十四五”时期“一规划两纲要”的统一协调的基础上,为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与时俱进的法治中国,绘就出了宏伟蓝图,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引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华民族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中华民族必须面临的一场自上而下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治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重大工作,必须加强党中央对这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是领导一切的,这是新时代党建实践的升华,对党建理论认识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建党百年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领导一切自然包括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法治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所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法治工作正确方向的前提,是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走向成功的根本保证。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一体推进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在党的建设中的集中反映,关键在正确认识党和法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必须抓住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并以此为一切活动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 社会主义法治之所以能固根本,长期造福人民,历史和现实都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它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心声。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我国法治化进程全面提速,民主化进程全面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足我国实际,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党中央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全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中央从战略部署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新的战略部署,注重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等方面全面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些将进一步促进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的发挥。 党的领导是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先必须要搞好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外交等,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环节,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今世界局势变化多端,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改革攻坚的深水期,发展稳定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领域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难铲的绊脚石。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一切改革难题的前提。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党的思想理论的政治领悟力,要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政治执行力,这是我们破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的关键。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牢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自信自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才能充分发挥党协调各方力量资源的优势,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才能迎刃而解法治领域改革难题。要破解法治改革领域的难题,必须加强立法,立法必须科学,科学立法是解决一切难题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关键,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互为支撑。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要立足于制度完善,着眼于体制改革,致力于机制创新,要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法治与政治难舍难分,任何形式的法治都是以一定的政治理论、政治逻辑、政治立场为支撑的,任何时代的法治都会深深地打上那个时代的政治烙印,法治本身是一种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政治形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确保我国法治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入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这种制度形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让党的领导于法有据,通过法律明确党的领导地位,规范党的领导活动,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入规”就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保障党的领导地位,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的职责,全面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律和制度是全面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双重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突出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快推进立法体制改革和立法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特别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视新兴领域立法,完善涉外领域立法,将新时代符合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新理念新思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治准则,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我国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为了更好地保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立法机关要紧扣国家发展的实际,紧扣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使我国的立法更加科学、更加民主,全面提升依法立法水平,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心声。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法治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崇高的信仰,永远根植于人民心中。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必须有清醒的政治自觉,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模范。党要成为带头守法的领头雁,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机理与制度构建研究”(19AFX021)的阶段性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