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更改会员投屏收费标准,还有谁在悄悄拒投“大屏”?******
近日,大批网友在网络社交端表示,爱奇艺APP对投屏价格进行了限制。过去爱奇艺黄金VIP会员支持4K清晰度视频投屏,但现在仅能选择480P清晰度。
对此,爱奇艺客服表示,黄金会员可以在电脑、平板和手机端使用,同时可以使用480P清晰度进行投屏。
记者体验发现,此前爱奇艺黄金会员投屏时,最高可选至4K高清,但目前黄金会员权限已被限制在480P清晰度。对于该规则的变化,爱奇艺方面暂未发表回应。
据记者目前体验发现,除了爱奇艺对投屏视频分辨率更改了收费标准,其他视频平台方面,芒果视频会员与腾讯视频会员仍旧可以原分辨率投屏,优酷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提示需额外付费12元才能投屏,B站大会员可以正常投屏。
据行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爱奇艺更改黄金会员投屏标准的背后根本原因,仍旧是营收层面的压力。2022年12月16日,爱奇艺会员涨价政策落地后,网络上针对此次涨价舆情反弹剧烈,直冲微博热搜榜二位置,网友观点主要质疑爱奇艺为何再次涨价、为何对多机登录进行更严格审核。
对于当时涨价的原因,爱奇艺方面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未来会继续加大优秀作品的投资,让优秀内容创作者有所回报,让产业生态更健康。为会员朋友们提供更多像《人世间》《苍兰诀》《罚罪》《卿卿日常》《风吹半夏》这样的好作品。
易观分析文化消费行业资深顾问廖旭华对记者表示,涨价动作背后的根本原因仍旧是利润问题,虽说涨价必然会影响公司整体收入,但上次涨价动作已提供了充足的数据与经验,爱奇艺内部对于涨价影响已了解,所以此次基于利润的目的再次进行涨价动作。
自2020年11月至今,爱奇艺连续两年涨价,连续包月价格从每月15元一路上扬至25元,在财报电话会上,爱奇艺创始人兼CEO龚宇表示,爱奇艺从三季度起升级策略,驶入“冷静增长”新航道,即不再以现金流大量消耗为代价,而是将资源更多投入到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有更高确定性的高ROI项目中。龚宇表示,基本上可以确定“2022年全年Non-GAAP运营层面盈亏平衡”的目标能够达成。
会员涨价已成为目前国内视频网站普遍选项,2022年4月20日,腾讯对腾讯视频VIP和超级影视VIP会员价格进行调整,涨价幅度在5元至20元之间。涨价幅度最大的是腾讯视频VIP连续包年,从过去的218元涨至238元。腾讯视频VIP连续包月、腾讯视频VIP年卡、超级影视VIP连续包月则分别涨价5元。此次爱奇艺涨价,平台会员价目前已与腾讯视频会员价基本持平。
但涨价的后遗症也在财报数据中有所体现。腾讯控股2022年三季度财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腾讯视频付费会员总数为1.20亿,同比减少900万,环比减少200万。对于付费会员数下降,腾讯方面回应是由于内容排播延后所致,同时虽然用户下滑,但“得益于会员价格调整的积极举措,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有所提升”。
爱奇艺三季度财报显示,该季度公司会员服务收入42亿元,相比去年三季度同比下滑2%,环比上季度下滑1.7%。虽然会员数实现了环比增长270万,季度日均订阅会员数达1.002亿,但相比去年同期1.038亿仍有所下降。
另外,月度平均单会员收入(ARM)为13.90元,同比增长2%,相比之前的14.69元、14.53元有所下滑。针对三季度会员收入同比下降的问题,龚宇表示,主要基于几点原因:第一是5、6、7月份受到疫情影响,消费者意愿下降;第二是6、7月份部分计划中的内容未上线;第三,有些过度缩减市场费用,导致第三季度前期业绩不好。
此次爱奇艺调整会员投屏,对会员数量、付费业务营收等方面的营收,需带下个季度财报时会有所体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董敏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虽然近年来爱奇艺、优酷、腾讯的内容成本居高不下,经营利润不好。但是,打破之前的会员规则,且采用切甘蔗的方式逐次打破,对于消费者来说肯定难以接受。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