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航拍郭家沱长江大桥。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供图图为郭家沱长江大桥。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供图
作为通车项目的一部分,郭家沱长江大桥主桥全长1403.8米,采用单孔悬吊双塔三跨连续钢桁梁悬索桥设计,主跨跨径720米,整个钢桁梁总重约2.5万吨。
图为远眺郭家沱长江大桥。 邹乐 摄图为航拍郭家沱长江大桥。 邹乐 摄另据郭家沱长江大桥设计师、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桥梁设计师刘信航介绍,郭家沱大桥主塔以“门楹纳水”为设计理念。大桥钢桁梁和主塔涂装采用的是浅蓝灰,主缆颜色是“国际橙”,吊索是皓月白,配合桥塔“门楹纳水”造型,将水元素融入传统门式桥塔之中,与山城重庆的独特景观风貌相得益彰。
图为18日的郭家沱长江大桥。 张旭 摄图为18日的郭家沱长江大桥。 张旭 摄图为民众18日上桥参加郭家沱长江大桥开通仪式的一个瞬间。 张旭 摄重庆是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桥梁委员会认定的中国“桥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道路建设处处长王慎川说,随着郭家沱长江大桥建成通车,重庆中心城区累计建成37座跨江大桥(指跨江道路桥,含路轨两用桥,不含单独的轨道桥、铁路桥)。(完)
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